法明则天下治
――读“唐宣宗治罪罗程”有感
唐朝三百六十多年的光辉历史,不论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各方面,在我国古代史上都写下了灿烂的一页。但这些成就的取得,都是与当时法律的严明所分不开的。可见,法明才能使天下大治。
唐宣宗就是个圣明的君主。他能认清利弊,为了严明法律,他不殉私情,忍痛割爱,把乐工名流但因一件小事而杀了人的罗程,也同罪犯一样进行了严厉的处置。当大臣们向他给罗程求情时,他仍能执法如山,终于没有赦免罗程。我想,盛唐之所以兴盛强大,就在于法律严明,令顺民心。
在我国历史上,这样的事例是很多的。三国时的诸葛亮斩马谡,宋朝包公斩侄不都是为了严明法令而忍痛割爱吗!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贤明圣主和仁人志士因为有严明的法律而使国家繁荣兴旺,为国为民做出了卓越的成就。但历史上也不乏另一种人,他们居安只顾享乐,昏庸无道,法令不严,而导致国家的灭亡。明朝末年的李自成如果在进京后能制定出严明的法令和军规,使军队仍保持创业时的严格的纪律性。百姓能不拥护他吗? 他又能仅当了十八天皇帝而就被清兵赶出京城吗? 可见,法是保国之宝,法明则国安,法庸则国乱。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的法制是非常严明的。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就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处。上海的流氓犯陈小虎们,虽然是高干子女,但不也同样走上历史的审判台吗,不也同样在人民的欢呼声中得到应有的制裁吗?
但是,也有一些人,他们想借手中的权力,或拉关系,或走后门,大搞不正之风,想借助不正当的途径,为自己的子女开绿灯,挖社会主义法律的墙角,就像蛀虫一样。吞噬着社会主义法律的机体。他们不是在救自己的子女,而是在害自己的子女,使他们越陷越深,将来一定会受到更严厉的惩处。同时,这些人自己也干着违反法律的勾当,不但为犯罪的子女包庇罪状,而且还为子女开绿灯,他们也将同样会走上法律的审判台!
法律是严明的,法明才能国安,才能使国家强盛,才能使天下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