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考 前
1. 所有考生在2021年12月11日前完成“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简称“行程卡”;两者合并简称“一码一卡”)。
2. 所有考生提前14天即12月11日起,做好备考期间健康监测;下载、打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安全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特别注意:《健康安全承诺书》每场考试需提交一张。
3. 12月11日至24日,建议考生不要离沪,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沪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如“行程卡”显示考生考前14天内有上海市以外活动记录的,须提交考前48小时内(即12月23日<含>以后出具的,以下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纸质报告或电子报告(提前截屏保存),于考试当日入校时主动出示并接受核验后,方可参加考试。
4. 12月11日至24日,考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须提交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纸质报告或电子报告(提前截屏保存),于考试当日入校时主动出示并接受核验后,方可参加考试。
5. 12月11日至24日,考生如有国(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将不得在本考点或本考点的常规考场参加考试。考前有入境旅居史的考生,入境未满21天者不得在本考点和常规考场参加考试。对于这类情况的具体安排,将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执行。
6. 如考生同住人为入境人员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现居家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的,考生应主动、提前报告本考点,我考点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并按指示执行。联系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7. 近期多地新增中高风险地区并陆续出现考生滞留。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考生若出现此类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报告具体情形,并主动与滞留地考试机构保持联系。我考点将及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并按指示执行。联系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说明-1
“随申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随申办”办理;“行程卡”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查询。
说明-2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下载地址:
http://www.shmeea.edu.cn/download/20211207/01.pdf
说明-3
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上海市核酸检测机构,可见上海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上海本地宝”等的最新发布。
说明-4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电子报告可在“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随申办”栏目,或在微信、支付宝“健康云”小程序中查询。为提高核验效率,电子报告请提前截屏保存。
2 考试实施
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校门)、考场(教学楼、教室)时自觉佩戴,按照考场规则的要求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和材料、接受体温检测,并服从现场考务和防疫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具体如下:
第一步:入校
考生首先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和证件核验;再出示本人当日更新的“一码一卡”截图(考点附近信号或有影响,推荐当日在抵达考点前截图)或在线数据,接受核验。相关结果须同时满足①体温检测<37.3℃,②“一码一卡”皆为绿色,方可依次进入校门。此外:
1. “行程卡”显示14天内(12月11日起)上海市以外活动记录的考生(无论是否实际到访上海市以外地区),须在核验“一码一卡”时主动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 考前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但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在核验“一码一卡”时主动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 入校时出现体温检测≥37.3℃等可疑症状的考生,须立即、径直赴校门旁临时留观区,接受体温复测:
(1)复测<37.3℃可入场(进校)考试。
(2)复测仍≥37.3℃,则:
① 须提交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必要时另履行其他手续后,方可至我校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② 如无法提交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在本考点或本考点的常规考场参加考试,具体将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步:入考场楼
考生进入考场楼时,首先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接受查验,再依次通过红外体温检测、自取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消毒或者洗手。
第三步:入考场教室
考生进入考场教室时,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供监考员查验,并提交《健康安全承诺书》(每场一张)。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自备并建议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中,进出考点、考场均必须佩戴口罩,中途离开考场(教室)时必须佩戴口罩。
2. 考试期间,考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鼻塞、流涕、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员或流动监考,并配合本考点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3. 候考时,考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试期间,不随意在校园走动,不扎堆、不聚集,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考试结束应迅速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4. 12月25日至27日期间,请考生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类场所务必确保安全社交距离。
03 其 他
1. 考生应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本考点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点公告等内容,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2.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以及本考点在研招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公告,及时查阅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执行,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